財金系碩士學分課程
財金系碩士學分課程
財務金融
3 學分
碩士
(113 上 ) 財金研究專題
課程代號:1131MF40C
預定上課期間:2024-10-15 ~ 2025-01-16
上課星期/時間: 星期(四) (17:00 ~ 21:00)
課程總時數:54
上課地點:臺中市 豐原區翁子國民小學
報名期間:2024/10/01 ~ 2024/10/11 或額滿為止
學生人數上限:18
課程費用:16500
1131004003繳費期限:2024/10/31 23:59:59
課程特色
1. 了解財務管理之基本概念及理論模型,並將其應用於公司價值創造之過程。 2. 探討可實際應用於公司財務規劃及投資評估之知識。
課程詳細介紹
本課程主要介紹有關融資、投資以及資金管理、股利政策等相關財務理論與實務。主要上課單元包括財務報表與長期財務規劃、股票與債券評價、資本預算、風險與報酬、CAPM 模式、資金成本與資本結構、短期財務規劃、營運資金管理、股利政策與企業併購等。
適合對象
1.招生依據:教育部頒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2.學員資格:大學畢業或具備報考研究所同等學力資格者。
教師姓名
王冠婷
教師介紹
姓名 王冠婷 Wang, Kuan-Ting 職稱 助理教授 學歷 .國立中山大學 財務管理 博士 .東海大學 企業管理 碩士 .中原大學 企業管理 學士 專長 公司治理、財務管理、貨幣銀行學、國際金融
折扣
退費規定
(一)報名繳費:開課後一週內辦理繳費完畢,未繳費學員視同放棄,給予退課處理。 (二)學員因故退課,其退費標準,於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課者,退還學分費用之九成。自上課日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之一半。課程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後不予退費。「報名費不退」。 (三)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四)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含報名費」。
備註
退費規定
(一)報名繳費:開課後一週內辦理繳費完畢,未繳費學員視同放棄,給予退課處理。 (二)學員因故退課,其退費標準,於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課者,退還學分費用之九成。自上課日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之一半。課程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後不予退費。「報名費不退」。 (三)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四)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含報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