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幼兒園在職教師加註特殊教育次專

113年度幼兒園在職教師加註特殊教育次專

師資教育類

2 學分

學士

(113 ) 幼兒園教學實習(I)

課程代號:113143U00C

預定上課期間:2024-09-21 ~ 2025-01-11

上課星期/時間: 六 (08:00 ~ 12:00)

課程總時數:36

上課地點:校本部

報名期間:2024/06/20 ~ 2024/08/15 或額滿為止

學生人數上限:31

課程費用:0

1130909003

繳費期限:2024/08/30 23:59:59

課程特色
第一週 課程介紹與學習分組 
第二週 幼兒園課程教學設計規劃 
第三週 幼兒園課程與融合教育討論 
第四週 特殊幼兒的學習與行為特點 
第五週 特殊幼兒與一般幼兒的學習 
第六週 差異化教學與課程設計 
第七週 課程設計討論 
第八週 機構/學校見習  
第九週 期中報告 
第十週 課程設計討論 
第十一週 機構/學校見習 
第十二週 課程設計討論 
第十三週 機構/學校見習 
第十四週 分組試教與檢討 
第十五週 分組試教與檢討  
第十六週 分組試教與檢討 
第十七週 分組試教與檢討 
第十八週 期末報告
課程詳細介紹
第一週 課程介紹與學習分組 
第二週 幼兒園課程教學設計規劃 
第三週 幼兒園課程與融合教育討論 
第四週 特殊幼兒的學習與行為特點 
第五週 特殊幼兒與一般幼兒的學習 
第六週 差異化教學與課程設計 
第七週 課程設計討論 
第八週 機構/學校見習  
第九週 期中報告 
第十週 課程設計討論 
第十一週 機構/學校見習 
第十二週 課程設計討論 
第十三週 機構/學校見習 
第十四週 分組試教與檢討 
第十五週 分組試教與檢討  
第十六週 分組試教與檢討 
第十七週 分組試教與檢討 
第十八週 期末報告
適合對象
參加對象與招生方式
1.縣市政府薦送
公立幼兒園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之合格專任教師或園長(限具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惟未具備特殊教育學校〔班〕類〔幼兒園教育階段〕教師資格之教師),需實際於幼兒園任職年資3學年以上,且其任教班級或園長任職幼兒園須連續2年安置,經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通過之特殊教育幼生。
(1)有關上開資格定義如下:
a.需實際於幼兒園任職年資3學年(或3年)以上:
(a)年資採累計加總3學年(或3年)即可,無須連續,包含3個月以上長期聘期之年資,惟不包含短期年資。
(b)3學年(或3年)認定時間點:於本學分班課程開始前累計加總3學年(或3年)即符合。
b.教師任教班級或園長/園主任任職幼兒園連續2年安置,經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通過之特殊教育幼生:近5年內有連續2年安置經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通過之特殊教育幼生。
2.師培大學自行招生經招收縣市薦送人員(公立幼兒園專任教師或園長)後,倘有餘額,由師培大學自行招生
教師姓名
羅育齡
教師介紹
現職:亞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助理教授	                                                                                                                                                            
學經歷: 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 特殊教育哲學博士	                                                                                                                                    
專長:教育學概論、特殊教育概論、學習障礙專題、課程設計、特殊學生的課程設計、單一受試者研究法	
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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