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管系休憩組碩士學分課程

經管系休憩組碩士學分課程

藝術休閒

3 學分

碩士

(112 ) 運動與健康管理

Sports and health Management
課程代號:MD1122040C

預定上課期間:2024-03-23 ~ 2024-07-06

上課星期/時間: 星期(六) (09:00 ~ 16:00)

課程總時數:54

上課地點:校本部

報名期間:2024/03/18 ~ 2024/03/23 或額滿為止

學生人數上限:20

課程費用:1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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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期限:2024/03/23 23:59:59

課程特色

            
課程詳細介紹
1.運動休閒篇 第一章 運動休閒理論模式chapter 1 the fundamentals of Fitness Nutrition 
2.第二章 運動休閒型態chapter 2 sports and leisure patterns	 
3.第二節 我國運動休閒資源-結語 Section 3 Taiwan of sports and leisure resources	    
4.第三章 運動休閒產業資源 (戶外獨木舟學習)Chapter 3 sports and leisure industry resources 
5.第二節 運動休閒產業資源 Section II sports and leisure industry 
6.第四章 運動觀光的規劃與發展前言第一節運動觀光產業概述 (參觀飛行傘產業)Chapter 4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of sport tourism 
7.第二節  運動觀光的規劃  第三節 運動觀光的發展(安排攀樹課程學習)
Section 2 sport tourism planning 
8.第五章 運動休閒的發展趨勢與展望 前言 第一節 運動休閒發展趨勢的多元樣貌 第二節 運動休閒的展望 結語 Chapter 5 trends and prospects of sports and leisure 
9.期中考試Midterm Exam	 
10.第六章 運動休閒產業行銷與推廣 第一節 何謂運動休閒產業  第二節 行銷的要素 運動休閒產業的行銷特性Chapter 6 sports and leisure industry marketing and promotion 
11.第七章 特殊族群的休閒活動Chapter 7 the special group of leisure activities to promote 
12.第八章 運動營養與保健Chapter 8 the sports nutrition and health 
13.第九章 運動按摩Chapter 9 sports massage 
14.第十一章 高齡人口健康促進Chapter 11 the elderly population health promotion 
15.第三節 老人心理Section 3 elderly mental 
16.第三節 老人心理Section 3 elderly mental 
17.第十二章 健康活力與延年益壽 前言第一節 締造苗條動人與健美的身材 
Chapter 12 health and vitality and longevity	 
18.期末考試 Final Exam
適合對象
1.招生依據:教育部頒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2.學員資格:大學畢業或具備報考研究所同等學力資格者。


教師姓名
陳朝鍵
教師介紹
姓名 : Chao-Chien Chen陳朝鍵
職稱 : 教授兼國際學院副院長暨兩岸教育交流中心主任
學歷 : 美國聖道大學 休閒組織管理學博士
專長 : 休閒遊憩規劃與管理、戶外遊憩與團隊動力、運動與健康管理、創新創業管理、匹克球!
折扣

            

退費規定

(一)報名繳費:開課後一週內辦理繳費完畢,未繳費學員視同放棄,給予退課處理。
(二)學員因故退課,其退費標準,於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課者,退還學分費用之九成。自上課日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之一半。課程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後不予退費。「報名費不退」。
(三)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四)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含報名費」。

備註


        

退費規定

(一)報名繳費:開課後一週內辦理繳費完畢,未繳費學員視同放棄,給予退課處理。
(二)學員因故退課,其退費標準,於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課者,退還學分費用之九成。自上課日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之一半。課程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後不予退費。「報名費不退」。
(三)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四)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含報名費」。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