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委辦
臺中市政府委辦
證照培訓
其他
(112 上 ) 臺中市政府托育人員訓練班第112-5期
課程代號:
預定上課期間:2023-10-14 ~ 2023-12-09
上課星期/時間: 每週六、日 (8:00 ~ 17:00)
課程總時數:上課時數:132小時(96小時學科,36小時術科)
上課地點:校本部
報名期間:2023/09/01 ~ 2023/10/16 或額滿為止
學生人數上限:41
課程費用:8000
1120908001繳費期限:2023/10/16 23:59:59
課程特色
本次訓練提供家有幼兒之願意照顧幼兒及有意成為「托育」者,一個完整的訓練機會,放寬具有幼兒保育相關科系畢業或修畢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達126小時者即可加入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受訓結束後,經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審核成績及出席時數是否符合規定,審核通過後,由台中市政府社會局發給托育人員結業證書,並輔導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單一級保母技術士技能檢定。 依107年8月1日實施之準公共化托育政策並於111年8月1日起修正實施,若家長將嬰幼兒交由具有保母技術士證照且加入準公共化之托育人員收托,如家長符合申請資格,則每月可獲8,500元以上托育補助。
課程詳細介紹
1、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相關法規導論,18小時(認識法規及政策、兒童及少年福利的意涵及未來發展趨勢、兒童人權與保護、托育服務內容、工作的重點、原則、托育工作者的權利與義務、托育服務的社會意義) 2、嬰幼兒發展,18小時(嬰幼兒發展概述、嬰幼兒社會與人格發展、嬰幼兒認知與語言發 展、嬰幼兒需求評估與溝通技巧、嬰幼兒發展評估與量表之使用、 特殊需求嬰幼兒之照顧) 3、親職教育與社會資源運用,18小時(溝通技巧、教養方式、親子關係與社會連結、托育日誌與成長手冊、性別平等與不同型態的親職教育、福利措施與資源運用) 4、嬰幼兒環境規劃及活動設計,18小時(托育環境安全與評估、安全托育行為與風險辨識、嬰幼兒生活作息規劃與安排、嬰幼兒各階段發展的遊戲與活動設計、適齡適性教玩具製作與應用、環境設計與規劃遊戲與自理能力、環境設計與規劃睡眠與自理能力、環境設計與規劃用餐與自理) 5、嬰幼兒健康照護,18小時(衛生保健知能、認識常見疾病與照顧技巧、認識用藥常識、嬰幼兒事故傷害的預防與處理、嬰幼兒營養學、副食品基本概論與製作) 6、性別平等,6小時(性別平等(性別工作平等、防治職場性騷擾、就業歧視防制等主題) 7、嬰幼兒照護技術(術科),36小時(嬰幼兒基本生活、托育工作實作練習清潔區、托育工作實作練習-調製區、托育工作實作練習遊戲學習區、托育工作實作練習安全醫護區、托育工作綜合實作練習)
適合對象
設籍或居住本市且年滿20歲(含大陸地區配偶取得長期居留證,依親居留證及合法取得外僑居留證之外籍人士)者;至多得開放10%名額予外縣市民眾參訓,男女不拘
教師姓名
臺中市政府核備師資
教師介紹
林燕宗老師 陳秀才老師 謝玉英老師 張效美老師 王基豐老師 黃瓊惠老師 蔡美蘭老師 黃雅芬老師 闕甫伈老師 江睿玲老師 簡淑溫老師 孫旻瑋老師
折扣
退費規定
一、開課日往前推算第10日前(含例假日,不含國定假日),退費金額:8,000元整(1、含例假日,不含開課日,即開課前第10日(如112年3月26日開課,往前推第10天為112年3月15日(含)前)。2、例假日:週六、日。國定假日:春節、228紀念日、清明節、端午節…等等。3、因COVID-19疫情停班或其他原因無法開班者。) 二、開課日往前推算第10日內(不含開課當日),退費金額:7,600元整 (如112年3月26日開課10日內,即為112年3月16日至112年3月25日止) 三、開課後上課時數未達1/3者,退費金額4,800元整(即開課日算起44小時之前,即開訓後第5次上課日,含開課日) 四、開課後上課時數達1/3以上(含)退費金額:不予退費(開課日起44小時之後,上課已超過5次上課日)
備註
一、此為預定開課課程,本校保有調整上課日期、地點及開課與否之權利。 二、課程內容共7學分,參訓人員出席率需達下列標準,得參加成績考核,考核及格者將發予結業證書。 1、每學分出席率達2/3以上,每學分請假不得超過6小時,術科出席率需達100%。 2、總時數出席率達80%以上,請假總時數不得超過19小時。 3、訓練成績以60分為及格標準,不及格者不發給結業證書及不得補考。 4、結訓成績及格者,於結訓後至多一個月內核發結訓證書,若委託他人領取,雙方請填妥委託書及委託人之身分證和印章。 5、此結業證書並非單一級保母技能檢定證照,證照需另外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報考,聯絡電話:04-22595700。 三、報名完成後若學員因故需調整至其他訓練班別上課,須於報名後7天內向本校提出申請,逾時拒絕接受申請,若於期限內申請調整至其他訓練班,不得要求為該班正取,一律以備取錄訓。
退費規定
一、開課日往前推算第10日前(含例假日,不含國定假日),退費金額:8,000元整(1、含例假日,不含開課日,即開課前第10日(如112年3月26日開課,往前推第10天為112年3月15日(含)前)。2、例假日:週六、日。國定假日:春節、228紀念日、清明節、端午節…等等。3、因COVID-19疫情停班或其他原因無法開班者。) 二、開課日往前推算第10日內(不含開課當日),退費金額:7,600元整 (如112年3月26日開課10日內,即為112年3月16日至112年3月25日止) 三、開課後上課時數未達1/3者,退費金額4,800元整(即開課日算起44小時之前,即開訓後第5次上課日,含開課日) 四、開課後上課時數達1/3以上(含)退費金額:不予退費(開課日起44小時之後,上課已超過5次上課日)
備註
一、此為預定開課課程,本校保有調整上課日期、地點及開課與否之權利。 二、課程內容共7學分,參訓人員出席率需達下列標準,得參加成績考核,考核及格者將發予結業證書。 1、每學分出席率達2/3以上,每學分請假不得超過6小時,術科出席率需達100%。 2、總時數出席率達80%以上,請假總時數不得超過19小時。 3、訓練成績以60分為及格標準,不及格者不發給結業證書及不得補考。 4、結訓成績及格者,於結訓後至多一個月內核發結訓證書,若委託他人領取,雙方請填妥委託書及委託人之身分證和印章。 5、此結業證書並非單一級保母技能檢定證照,證照需另外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報考,聯絡電話:04-22595700。 三、報名完成後若學員因故需調整至其他訓練班別上課,須於報名後7天內向本校提出申請,逾時拒絕接受申請,若於期限內申請調整至其他訓練班,不得要求為該班正取,一律以備取錄訓。